留位費及退款的條款及政策

留位費的安排及條款:

  1. 在本學院未正式確認該課程已達開課人數前,有意報讀的學員可預先繳交留位費優先預留學位。

  2. 學員需於收到本學院發出開課確認通知當天起5個工作天內或開課15天前 (以較早的日期為準)繳付相關課程的全額學費。

  3. 如學員未能在上述的限期內繳付全費,將被視作放棄該優先留位資格。

  4. 留位費可保留作報讀其他課程用途,以繳款當日起計算,有效期為1年。相關的留位費不可轉讓。

  5. 如相關學員於有效期內未有報讀其他課程,該留位費將不獲保留,亦不予退回相關學員。

  6. 退款政策:

    • 如課程在開課前3天因收生不足或其他因本學院而引致的原因而取消,本學院將安排於取消通知日的10個工作天內退回相關課程費用。

    • 本學院保留取消任何課程之權利。倘若課程在開課後停辦,本學院會於取消通知的10個工作天內,向學員按比例退回課程費用。

    • 學員於報名及繳付學費後,如學員要求退學(不論課程開始前或課程中途),相關學費將不予退回(除上述所列因本院所引致的原因外)。

  7. 有關DFA/ CFD/ AIFD課程,如學員未克出席任何課堂,將需於該課堂開始前的15天前向本學院提出補課申請。如學員未能在15天內提出補課申請,本學院將按實際情況安排補課並收取相應的花材費用。

  8. 本學院對所有學費及花材費的退款安排有最終決定權。

課程條款及細則
  1. 已報讀課程之人士,報讀後恕不得轉換其他課程。

  2. 所有學費及花材費必需於開課前15天全數繳交。

  3. 上課時學員需自備工具。 就各課程的工具準備,本學院將於上課日前通知學員。

  4. 學員嚴禁在上課期間錄音或錄影 (如經本學院導師批准除外)。

  5. 如遇颱風訊號(八號或以上),課程安排如下︰

  6. 如八號烈風訊號(或以上)在當天上午7時前除下,早上課程(即中午12時前)將照常上課;

  7. 如八號烈風訊號(或以上)在當天上午10時前除下,下午課程(即中午12時後)將照常上課;

  8. 如八號烈風訊號(或以上)在當天下午4時前除下,晚間課程(即下午6時後)將照常上課。

  9. 黑色暴雨警告之上課安排與颱風訊號的上課安排相同。